财政部印发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您真的不在乎吗?
财税财会〔2016〕2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颁布已经大半年了,您企业有关增值税的会计核算是否按通知要求进行规范的处理呢?以下情况您的企业存在吗?
情况一:我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结转过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导致现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三个科目都有上亿的余额。
点评:看来您的企业纳税申报期期末和跨年是没有进行过结转工作的,那您的企业真能做到账表相符吗?
情况二:我公司是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前没有设置“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账,现在也没必要设置这个明细。
点评:您企业在2016年5月1日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真的是按税收政策分期抵扣的进项税吗?
情况三:我们是建筑企业,为什么在核算工程项目的增值税时,实际申报的增值税额与账面反映的应交增值税有差异呢?
点评:造成差异的原因可能是计量的错误,但更有可能的是你们在增值税会计核算时未正确反映增值税的税会差异而导致的。
情况四:利润表中的“税金及附加”项目按我们会计账簿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填写就可以了。
点评:新版利润表中的“税金及附加”项目与之前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口径可不一样。千万不要因为对最新政策理解不够,而给自己的企业带来财务风险哟。建议还是按照新规设置“税金及附加”账户。
情况五:只要属于增值税的税收减免都计入企业“营业外收入”科目。
点评:不一定哟,千万不要因为会计核算的错误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税负。 ……
总结:营改增之后,增值税应税项目在原来的销售商品、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基础上增加了各种应税行为,从而使得增值税核算的业务类型也趋于多样化。在国家不断出台营改增后续政策的形式下,如果企业不能规范增值税涉税业务的核算,势必给企业会计报表的报送以及纳税申报等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