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采购入库“暂估入账”的具体操作方法
青岛财务网 2017-06-13 1429
至月末发票单据仍未到达的,财务部就需做“暂估入账”操作了。
月末财务部将所有单据齐全的入库单转为入库凭证,剩下未转为入库凭证的入库单就是要“暂估入账”的入库单,为稳妥起见,将这些需暂估入库的入库单清单发一份给采购部备查。
通过程序支持,暂估操作是可以自动化的,点击系统中“暂估入账”按扭,系统自动进行暂估入账操作。系统在入库单信息上加注暂估标记,在应付账子系统登记一笔应付款记录,并有暂估标记,同时产生暂估凭证: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暂估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暂估
下月初,将上月“暂估入账”冲回,产生红冲凭证,此时应付账子系统记入一笔红冲金额,将上月“暂估入账”数据冲回,子系统中入库单的“暂估”标记消失,处于未编制凭证状态,材料子系统数量、金额不变。
采用这种材料“暂估入账”法一方面保证了月末总账和子系统账的完全一致,同时材料子系统账始终和仓库实物数据一致,应付账子系统明细账能够反映材料到货和发票到达的实际情况,更重要的是暂估入账材料的“暂估”价格其实就是采购实价,据此计算的生产成本是完全正确的。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采取何种“暂估入账”法,发票单据是必需及时交到财务部来办理账务手续的,在实践最好采用考核机制来保证发票单据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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