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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吗

    会说     2017-08-22    1495

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定义

  在现金流量表的定义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因为这是现金流量表编制的基础。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这里的“现金”是一个广义的概念,“现金”不仅包括“现金”账户核算的库存现金,还包括企业“银行存款”账户核算的存入金融企业、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也包括“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核算的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和在途货币资金等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的主要特点是,可以随时用于支付。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主要特点是,金额确定、流动性强、易变现、期限短。

  由上表述可见,一般来说,短期债券投资,可以称之为现金等价物,因为其金额确定容易变现且期限短。而股票投资不能被称为现金等价物,因为其变现金额不能确定。

  二、“货币资金”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关系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不能等同于会计中的“库存现金”,因为“现金”中,还包含了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如果企业的货币资金中,均为可随时用于支付或可随时变现的款项,则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等同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如果包含了不可随时变现的款项,则“货币资金”中应剔除这部分内容,方等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常见的不能随时用于支付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包括:

  1.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因其不能随时用于支付,不符合现金流量表准则的定义,应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予以扣除。

  2.定期存款:定期存款是否作为现金等价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理者的持有意图。用于满足短期内对外支付对现金的需求的定期存款才可能作为“现金等价物”,而具有明确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的定期存款不能作为“现金等价物”。

  以下定期存款不应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已经被质押或担保的定期存款。

  企业已按定期存款利率计提存款利息。其表明:(1)管理层有持有定期存款到期的明确意图;(2)具备持有定期存款到期的财务能力。

  除上述两种情况之外的其他定期存款,企业均可以“随时支取”定期存款,因此可以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三、银行票据保证金和定期存款在现金流量表中的列示

  1.银行票据保证金:

  在主表的列示,要分析保证金的流动路径,根据其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性质一并列示。即要注意到期后银行是直接从保证金账户支付,还是原保证金到期退回再以其他账户资金支付。

  1)如果票据到期后直接动用保证金支付票据款,缴付保证金时,应区分所开具应付票据的用途,按照用途计入对应的现金流量表项目,用于支付生产用材料款的,则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应作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如果用作支付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投资款,则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应作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等。

  2)如果票据到期后原保证金退回,以另外来源的现金支付票据款缴付保证金时,仅是单纯的质押,应作为“其他筹资活动”;保证金到期收回时,亦作为“其他筹资活动”。

  对于不具有真实交易背景的融资票据,则支付的票据保证金应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定期存款:

  如果是为企业自身提供担保而被质押的定期存款,应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列示。如果是为其他企业提供担保而被质押的定期存款,则再区分具体情况:如果是用于互保或反担保的,则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相关的现金”列示;如果提供质押担保后收取担保费的,则作为“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其他情形一般作为“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已按定期存款利率计提存款利息的定期存款,因企业持有目的是为了获取较活期更高的利息,基于的是一种投资目的,因此应作为“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列示。

  如果管理层没有明确的将某项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的意图,或者虽有此意图但无法证明具备所需的财务能力,则意味着存在在到期日之前提前支取的较大可能性。在这种情况下,该项定期存款在现金流量表中可以作为“现金”,但期末不可以按照定期存款利率对其计提确认利息收入。

  如果管理层具有明确的将某项定期存款持有至到期的意图,且可以证明企业确实具有所需的财务能力,无需在其到期日之前将其提前支取用于满足现金支付用途,则该项定期存款在现金流量表中不能作为“现金”,但期末可以按照定期存款利率对其计提确认利息收入。

  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在会计报表附注中的列示

  在实务中,曾经有客户问过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不在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体现,这样不是与资产负债表的货币资金不勾稽了吗?实际上,资产负债表中的货币资金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原本就是两个概念。货币资金中还包含了不能作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资金,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范围要广。那么我们在对外报送报表时,这种勾稽关系如何体现呢?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货币资金时,我们可以将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予以列示。此外,在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中,也可以单独披露使用受限的货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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