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取款时要注意的事项
出纳是企业现金管理的主要负责人,经常在单位内部和银行柜台处取款,那么在取款时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小编为大家进行了梳理。
一、单位取款的注意事项
出纳在单位取款主要用于企业日常所需的报销,以及津贴的发放,应该在现金清点完成后才能发放使用。
(一)在单位清点现金时,最好由两人以上同时逐捆、逐把、逐张进行核对。
(二)取款时不能随意混淆或丢弃每一把的腰纸,只有将全捆所有把数提取后,才可以将每把的腰纸连同封签一起扔掉。
(三)若发现有残缺、损伤的票币以及假钞,应及时前往银行要求调换。
(四)所有现金在清点无误后才能发放使用,切忌一边清点一边发放,否则一旦发生差错,将无法查清。
(五)在取款过程中,如果发现确有差错,应将所取款项保持原状,通知财务负责人,妥善进行处理。
二、银行取款的注意事项
出纳去银行柜台支取现金必须出具现金支票。
(一)现金支票填写的日期需要大写。
(二)付款名称、出票人账号需填写本单位的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账号(银行账号用小写的阿拉伯数字填写)。
(三)现金支票收款人可以本单位名称和收款人个人姓名,写本单位名称的现金支票在背书的被背书人栏内要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写收款人个人姓名,支票背面就不需要盖章,但要在现金支票背面填写收款人身份证号和发证机关名称。
(四)支票存根要留好,以供会计账务处理。
(五)支票正面有若涂改痕迹或盖章不清晰,本支票作废;若发现支票填写不全,可以补记,但不能涂改。
(六)现金支票付款期限是十天,是从支票开票日开始到第十天这段期间,必须到银行柜台支取现金,超过十天支票就无效了。
(七)现金支票丢失可银行不承担责任,若支票要素填写齐全,支票被冒领,可在在开户银行挂失。
(八)现金支票使用完毕后,出纳应在现金支票领用单上加盖预留银行印鉴,同时按标准交费,购买领取空白现金支票。
总的来说,取款工作不仅规范了出纳对现金的管理技能,还能真实地反映出企业现金流量的多少,同时也促进企业与银行之间业务流程的逐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