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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转移的一般处理规范

    会计网     2018-04-25    1516

  固定资产转移是指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控股子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因调拨、调剂、投资、买卖而发生的产权变更或产权与实物安装地点同时变更。下面为大家介绍固定资产转移的一般处理规范以及资产转移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固定资产转移的一般处理: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 [1]

  2、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复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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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第三联送移人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3、其出人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

  4、“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第六联出厂时经门卫签注时间、车牌后,第三联由门卫暂存,于当日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接收部门的会计单位凭单核对;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人厂时经门卫签注入厂时间,车牌后人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接收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门卫签注出厂时间、车牌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此申请运费;第六联由门卫暂存,于次日转送接收部门的会计部与第三联核对。

  资产转移应注意的问题

  1、资产必须是该管辖区的法律允许转移的资产;

  2、资产的转移要以买卖双方之间已签订的书面担保协议为依据;

  3、资产出售时卖方享有对标的资产的全部权利,买方要支付相应的对价。

  固定资产转移是指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控股子公司范围内发生的因调拨、调剂、投资、买卖而发生的产权变更或产权与实物安装地点同时变更。下面为大家介绍固定资产转移的一般处理规范以及资产转移过程中要注意的问题。

  固定资产转移的一般处理:

  1、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器设备、其他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 [1]

  2、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复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人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

  3、其出人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

  4、“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第六联出厂时经门卫签注时间、车牌后,第三联由门卫暂存,于当日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接收部门的会计单位凭单核对;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人厂时经门卫签注入厂时间,车牌后人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接收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门卫签注出厂时间、车牌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此申请运费;第六联由门卫暂存,于次日转送接收部门的会计部与第三联核对。

  资产转移应注意的问题

  1、资产必须是该管辖区的法律允许转移的资产;

  2、资产的转移要以买卖双方之间已签订的书面担保协议为依据;

  3、资产出售时卖方享有对标的资产的全部权利,买方要支付相应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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