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服务热线:400-633-9193

“税金及附加”科目现在核算哪些

    中华会计网校     2018-06-13    1315

【问题】

“税金及附加”科目现在核算哪些?

【答案】

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分享到:  
0.253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