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分期付款与延期付款的会计分录
一、固定资产分期付款的会计分录
分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分期付款不超过正常信用条件(通常指付款期限<=3年),则其会计处理与一般会计处理无根本区别:
(1)购入时
借:原材料(等资产)
贷:应付账款
(2)付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如果分期付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通常指付款期限超过3年),延期支付的货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需要考虑时间价值:
(1)购入时
借:原材料(实际支付金额的现值,即需把每一期的支付金额折为现值加总)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未确认融资费用(合同价与现值总额的差额)
贷:长期应付款(合同价)
银行存款(支付的进项税额)
(2)编制“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表”计算每一年应分摊的融资费用
(3)在分期付款期限内,每年年末时,都要做支付分期应付账款并分摊融资费用的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按照分摊表的金额记录)
二、固定资产延期付款的会计分录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购买方:
借:固定资产(现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销售方:
借:长期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现销价格)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财务费用
购置固定资产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金额计入营业外支出
借 营业外支出
贷 银行存款
借款购入固定资产,借款的利息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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